丧葬改革来了,严禁土葬必须火葬?
发布时间:2019-05-07 16:45:21 浏览次数:次
这段时间,很多关于丧葬改革的文章涌入,内容中表明农民只能进行火葬,严禁采用土葬的方式,同时还必须安葬在公墓中。其实这些都是谣言,毕竟国家并没有发布丧葬改革新规,目前适应的依旧是1997年7月11号通过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只是在2012年11月9号通过了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对其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规定进行了删改,于2013年元旦执行。而至于大家所说的新规,其实是2018年9月份民政部发布的“征求意见稿”,并没有任何的决策效力。
在《殡葬管理条例》中可以看到,国家禁止农民将坟墓建造在林地、耕地中,也不能在风景区、文保区、公园等地安葬,而在近水源的地区、水库、堤坝附近也不能安葬,在铁路、公路的两侧也不能埋葬。对于前期在上述地方安葬的行为,除了那些有历史、科研、艺术等的墓地保留之外,其他的坟墓需要进行迁移或者深埋处理,不能有坟头出现。很多地方对于这个规定采取了一刀切的行为,以至于产生了很多的矛盾。
不过国家并没有规定在所有的地方执行火葬的规定,只是说在那些人口比较密集、耕地资源比较少、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应该执行火葬,这样才能节约土地资源,确保土地有更高的利用效率。而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地区,可以进行土葬。不管执行土葬还是火葬,还需要依靠着各地政府的划定,并由民政部门将其上报到国务院备案。
可见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需要执行火葬,因此农民也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忧,大家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,选择是否进行土葬。此外,国家还表明对于少数民族的殡葬礼俗,需要尊重实际的风俗习惯,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干涉。
也有人称呼需要将骨灰放在那些公墓里,这样就需要多出一笔花费,增加农民的负担。不过国家也支持农民建设公益性的墓地,将村子的荒地利用好,经过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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